一年一度的集福活动已经开始了,小伙伴们五福集齐了吗?敬业福和万能福扫到了吗?还没有集齐的小伙伴们,快来扫一扫抚松林检的“五福”吧。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树“三种作风”、弘扬“三种精神”,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确保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相融合,全院检察人员立足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务实担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服务于“三大攻坚战”,以务实举措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自觉融入、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通过走访林区企业与辖区民营企业,提高了抚松林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识,增强了“六稳”“六保”的责任担当,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庭,检察长李树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最终合议庭在判处被告人相应刑罚的同时,当庭宣判被告赔偿损失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填补了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涉植物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空白,切实增强林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化解矛盾,落实精准帮扶,彰显司法温度。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难点,探索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模式,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务实担当,真抓实干,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新理念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开放日”活动,做好普法宣传、文明宣讲,未检护航工作。让法律的声音走进民众的心里,都有正义的回响。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2021年,我们将以“三个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用检察官业绩考评推动办案质效提升,有效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不断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勠力同心,共谱抚松林检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