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正是大多数人们放下手头工作,回家欢聚休息的时候,但在我们法院执行眼中却是掀起执行风暴的“黄金时间”。打好时间差,和被执行人不但斗勇,更应斗智!想好好过年?那得先把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了,不然牛年先送你15日拘留。
今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再次携手,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朱某、张某与江某、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某、张某欠江某、矫某一万元欠款迟迟不还,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冻结二人银行账户一千元左右,之后承办法官一再苦苦劝说,让朱某、张某履行给付义务,朱某、张某仍不为所动,最后经院领导决定,再次对朱某、张某约谈,仍不履行义务就给他们“找个地方过年”。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以及法警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朱某、张某在是回家过年还是春节期间无法与家人团聚之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前者,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该案就此了结。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在春节期间加大执行力度,打好时间差,尤其针对小标的案件,做到速审、速立、速结,早日将法律白条兑现成真金白银,这既是给申请人的满意“春节礼品”,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有力行动。